版权登记使用上受到哪些限制?
著作权法对受保护的作品有一个要求,内容上必须具有独创性(独立性,创作性),不是抄袭或剽窃他人的作品,那么为了在保护作者正当权益的同时,协调好作者与使用者的关系并兼顾社会利益,所以对版权给予了一定的限制。



一、时间上的限制

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,版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。②法人、非法人单位的作品,版权的保护期为50年。

超过以上时限,版权不再受保护。

二、权利上的限制

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合理使用,不对版权所有者造成侵权,同时无须经作者许可,也无须向作者支付报酬。合理使用范围主要包括:①个人学习、研究或欣赏;②报道时事新闻;③为教学或科研,少量复制;④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合理范围使用;⑤图书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为陈列和保存版本使用;⑥免费表演;⑦对陈列展览作品进行临摹、绘画、摄影和录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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